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提供暑期職場見習機會

公告類型: 就業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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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期間與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以106年7-8月間為主,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二、申請文件:
(一)實習申請書,1份。
(二)一吋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各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四)信封封面,1張,請用A4信封將上述文件裝袋,並將封面黏貼於外。
三、期程規劃(暫定,將視收件情形調整,請依後續實際通知為準):
(一)寄送文件:自簡章公告起至4月28日止,將上述申請文件掛號郵寄至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面談:預計於106年5月中旬,由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報到:預計於106年5月底,由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回覆實習確認訊息,並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四、承辦人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源科林小姐
電話:(06)6320501、6321350
電子信箱:linyuenmin@mail.tainan.gov.tw
地址: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詳情如附件


http://cda.stust.edu.tw/tc/news/227-48959-n
發布日期: 2017/03/20
發布人員: 王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