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主選單>最新消息>校園消息

臺南市安定區南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點閱次數: 424
各位老師施同仁好: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31日公告編號220838。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 (1)一般教師 (2)英語教師 (3)美術教師。
二、代理職缺:懸缺2名、合理員額2名。
三、錄取名額:(1) 一般教師正取2名,備取2名。(導師2名,錄取後本校綜合考量經驗、意願
進行分派。)
(2) 英語教師正取1名,備取1名。(英語科任)
(2) 美術教師正取1名,備取1名。(美術科任)
四、聘期:112年實際報到日至113年7月31日。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4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5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英語代理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
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
英語 20 學分班者。
(三)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 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
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五)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四、美術代理教師資格:具相關科、系、所(組)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2年8月1日(星期二)至112年8月7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s://www.ans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1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日(星期二)至112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下午4時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報名時間 112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5931038轉3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完全無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六)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七)報考英語長代教師須有符合英語教師資格證件
(八)報考美術長代教師須有符合美術教師資格證件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2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3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4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5次甄試日期 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室 (當日公布)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一般教師:三年級數學,南一版本單元不限。(自備教材、教具)
英語教師:高年級英語,何嘉仁版本單元不限。(自備教材、教具)
美術教師:三到六年級康軒版本,單元自選。(可自備教具)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
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
績給考生。
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年8月8日 (星期二)下午2時
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
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2時
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
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成績複查 112年8月8日 (星期二)下午3時前
第2次成績複查 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第3次成績複查 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第4次成績複查 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第5次成績複查 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
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
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8月8日 (星期二)下午4時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4時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4時
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4時
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
四、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
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次第3
次第4次招第5次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
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
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第15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
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發布日期: 2023/08/15 至 2023/08/18